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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补贴政策迎来大调整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5-2-28   点击:964   来源:绍兴市上虞区虞舜文化研究会
    近日,记者从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中心了解到,国家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公布了《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与往年相比,今后3年我国农机补贴政策在补贴对象、范围和流程等方面作了一些调整和创新。
  据悉,从2004年到2014年的11年间,我区农民购置农业机械装备10629台套,其中还不包括设施农业钢架大棚项目;农业机械购置总额约2.6亿元;全区农民享受财政补贴总额约1.05亿元。11年内全区共有9693户农户直接受益。
  随着国家购机补贴惠农政策的实施,我区的农业机械化率不断提高,全区的粮食生产综合机械化率从2004年的47.1%,提高到2014年的75.06%,已经位居全省各县(市、区)前列。从2004年到2014年的11年时间里,全区的粮食生产综合机械化率提高了27.96%,平均每年提高2.542%。
  补贴对象扩大到所有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组织
  据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此次《意见》最大的变化是对补贴对象进行了修改,将补贴对象从“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改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个人既包括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也包括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其他居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界定可与农业法衔接,既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也包括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企业等。这主要是因为,目前从事农业生产的主体不仅仅是农牧渔民,越来越多的农业生产任务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另外,户籍制度改革后,农民只是一种职业划分,很难再从居住地和户籍上区分。
  补贴品类向粮棉油糖等集中
  与往年相比,2015-2017年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机具范围由2014年175个品目压缩到137个品目,补贴品类的减少是为了突出重点,加快推进粮棉油糖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提高政策的指向性和精准性。
  《意见》规定,按照“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目标要求,中央财政资金重点补贴粮棉油糖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所需机具,兼顾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发展所需机具,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着力提升粮棉油糖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
  对重点品目敞开补贴
  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意见》中还有一个亮点,即对重点品目敞开补贴。实行重点品目敞开补贴、普惠制,一方面能集中资金补重点,提升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提升我国主要农产品的生产能力。另一方面,能简化手续,减少确定补贴对象等审批环节,防范权力寻租。
  补贴标准的确定,由各省农机化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农机产品市场售价情况确定,原则上按不超过该档产品上年平均销售价格的30%测算。为切实解决一些重点环节的机械化,《意见》还适当提高了部分机具的单机补贴限额。
  补贴流程更简便信息更公开
  为了减少农民申领奔波的次数,补贴流程也将更简便。提倡补贴对象先购机再申请补贴,鼓励县乡在购机集中地或当地政务大厅等开展受理申请、核实登记“一站式”服务。同时,还要求进一步加快资金结算进度,让农民购机后尽快领到补贴。
  在补贴信息公开方面也有了更严格的要求,省级和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重点公开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违规现象和问题等。
  据了解,我区将根据本地农业生产特点和农机化发展的实际情况,适时出台上虞区2015年购机补贴政策。